浙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近七成受访者不赞同“妻子应顺从丈夫”
浙江省妇联周三公布的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浙江省主要数据显示,近十年该省女性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年轻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已超过男性。女性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观念增强,58.9%的受访者不赞同“男性应该以社会为主,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主”,85.7%的不赞同“照料孩子只是母亲的责任”,近七成不赞同“在家里妻子应顺从丈夫”。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第四期浙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由省妇联与省统计局组织实施,是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组成部分。抽取样本分布于该省11个设区市、44个县(市、区)中的3300户家庭。
调查显示,就业方面,浙江18至64岁在业者中,女性占41.9%。全省三分之二的女性处于在业状态,女性在业率的城乡均衡化程度较高。互联网是浙江女性创新创业的重要途径,创业女性中借助互联网创业/经营的比例为37%,高于全国10.9个百分点。工作同时,女性也承担了更多家庭照料——在工作日,在业女性平均总劳动时间为629分钟,其中有酬劳动时间为508分钟;照料家庭成员和做饭/清洁/日常采购等家务劳动时间为120分钟。
教育方面,浙江18至64岁的女性平均受学校教育年限为8.95年,其中城镇女性9.49年、农村女性7.56年,城乡差距从2010年的3.9缩小到1.9。年轻女性受教育年限明显提升,18至24岁的为12.43年,25至29岁为13.25年。接受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女性比例为19.2%,比男性高2.2个百分点,其中25至29岁女性为50.7%。
法治意识和性别观念方面,八成左右被访者知晓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继承法。认为“要求女职工工作几年内不能生孩子”“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属于违法行为的比例分别为72.4%和79.8%。认为“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晋升”“男女同工不同酬”属于违法行为的比例分别为66.5%和58.3%。94.3%的被访者认同“女性能力不比男性差”,96.4%的认同“有一份有收入的工作对女性很重要”。58.9%的受访女性不赞同“男性应该以社会为主,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主”,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为86.1%。85.7%的不赞同“照料孩子只是母亲的责任”,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为94.7%。近七成被访者不赞同“在家里妻子应顺从丈夫”,其中35岁以下的比例达88.5%。此外,95%的受访者认为“男性应该兼顾家庭和工作”。
家庭关系中,夫妻地位更趋于平等。根据调查,近十年来夫妻共同承担家务比例提升,家务劳动由妻子承担更多的家庭占56.4%,夫妻差不多占35.9%,分别比2010年下降12.3%和上升11.6%。超七成女性对婚姻生活表示满意,夫妻关系基本呈现为和睦、平等态势。此外,女性家庭财产地位也有进一步提升,已婚女性自有房产比例为20.5%,拥有夫妻联名房产的比例为48.8%,未婚女性自己名下拥有房产的占14.6%,比2010年提高6.5个百分点。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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