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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东盟食品警惕退证查询“隐形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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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19: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口东盟食品警惕退证查询“隐形壁垒”

  中国食品报讯  据广东湛江检验检疫部门5月4日透露,今年以来,经该部门签发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大幅增长,该部门首季签发证书共358份,签证金额为2100.8万美元,签证份数和金额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20.1%和7.6%。然而,随着我国输往东盟贸易货物增多,东盟海关特别是印尼、越南和泰国等国海关,近来加大了对我国原产地证书的核查力度,尤其是产地证退证查询日渐增多。这不仅影响了产品的正常通关,还给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这一新型的退证查询“隐形壁垒”须引起相关出口企业的关注。

    据介绍,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是东盟10个进口国给予中国出口的相关产品关税减免的一种“有价证券”,进口国的客户凭借这一张优惠证书,就可以取得关税的减免,从而降低产品成本,有利于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然而,今年以来,东盟海关特别是印尼、越南和泰国等国海关,加大了对中国原产地证书的核查力度,国内多地接连收到了针对辖区内企业的产地证退证查询。

    据了解,退证查询是进口国海关对于我方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进行的核查,包括随机抽查和真实性验证两种。而在退证查询中,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却被某些进口国海关引用种种原产地规则,进而成为新的贸易壁垒。因为退证查询意味着我国的出口货物在对方海关清关受阻,或者遭到盘查、滞留,甚至不能享受对方国家按照相关协定应该给予我国产品的优惠税率,并给进出口企业带来仓储、物流及关税、保证金等方面的经济损失,这不仅影响了产品的正常通关,还给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

    据调查,今年东盟海关频繁退证查询的原因主要有几方面:极个别申报企业不诚信申报或业务不熟导致错证;我国与东盟个别国家双方企业对签订的原产地规则理解上存在差异;个别企业的产品在经过我国香港或台湾等地区时,未在证书上加签提供“未再加工证明”。另外,输往东盟的货物增幅显著,不排除东盟个别成员国海关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故意设置非关税壁垒,特别是对本国行业冲击较大的产品。如印尼海关退证查询内容五花八门,比如质疑签名、印章,证书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原产地证标准是否与真实情况相符,商业发票是否与证书一致,未填写生产厂名称等,最近还增加了针对产品直运规则核查。频繁的退证查询或将成为印尼方面设置的“隐形非关税壁垒”。

    针对部分东盟海关的种种限制措施,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首先,要加强对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政策的了解,保证签证符合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减少问题隐患;其次,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如实、严格、规范申报相关信息,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不要盲目听从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第三,建立产品追溯调查体系,对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工序等情况进行追溯,以便配合签证机构第一时间开展退证调查,降低经济损失。第四,根据中国—东盟原产地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货物经停中国、东盟成员国以外第三地的,应提供《未再加工证明》,证明货物在转运途中未进行再加工或销售。第五,建立产地证相关单据档案,并保存三年,遇到查询时能准确提供东盟海关要求的证据。 (麦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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